(2015)龙马民初字第1523号
裁判日期: 2015-08-13
公开日期: 2015-09-23
案件名称
程小英与何意章相邻关系纠纷撤诉民事裁定书
法院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泸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程小英,何意章
案由
相邻关系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龙马民初字第1523号(以正式加盖法院印章的文书为准,公开的电子文本仅供参考,不得用于非法用途)原告程小英。被告何意章。本院在审理原告程小英诉被告何意章相邻关系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8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程小英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负担。审判员 陈红利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三日书记员 朱玉梅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