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奉刑初字第1241号
裁判日期: 2015-08-13
公开日期: 2015-09-16
案件名称
诸某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上海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敲诈勒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全文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奉刑初字第1241号公诉机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诸某。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以沪奉检诉刑诉[2015]117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诸某犯敲诈勒索罪,于2015年7月2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15年8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吴某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诸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5月��一天,周某某(另案处理)以讨要欠款为由,纠集被告人诸某和朱滨(已判决)等人至本区南桥镇圣淘沙大酒店一客房内,以拳打脚踢和言语威胁的方式,强行索得被害人单某现金人民币1万元。上述事实,被告人诸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被害人单某的陈述,同案关系人周某某、同案犯朱滨的供述,证人李某某、朱某某的证言,借条,公安机关出具的受案登记表、案发经过、抓获经过、辨认笔录,刑事判决书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敲诈勒索罪,且属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诸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依法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被告人诸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罚,且已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为严肃国家法制,维护社会秩序,确保公民的人身和财产权利不受侵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撤销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12月9日作出的(2013)浦刑初字第4841号判决书中对罪犯诸某宣告缓刑的判决部分。二、被告人诸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前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缴纳。)三、退赔款人民币一万元发还被���人单某。被告人诸某回到社区后,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管理,接受教育,完成公益劳动,做一名有益社会的公民。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员 周艳华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三日书记员 严 蕾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第六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理。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