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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鲁刑三终字第35号

裁判日期: 2015-08-13

公开日期: 2015-11-02

案件名称

孙某甲、王某甲等犯故意伤害罪二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山东省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孙某甲,王某甲,郐传林,于某甲,王某乙,赵某甲,赵某乙,林某甲,李某甲,林治军,林培珍

案由

故意伤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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