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鲁刑三终字第35号
裁判日期: 2015-08-13
公开日期: 2015-11-02
案件名称
孙某甲、王某甲等犯故意伤害罪二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山东省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孙某甲,王某甲,郐传林,于某甲,王某乙,赵某甲,赵某乙,林某甲,李某甲,林治军,林培珍
案由
故意伤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