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管执字第68号
裁判日期: 2015-08-12
公开日期: 2017-07-05
案件名称
XXX诉张荣会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查封执行裁定书
法院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XXX,张荣会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07)管执字第68号申请执行人XXX,男,1952年5月12日出生,汉族,住驻马店市。被执行人张荣会,男,1939年12月24日出生,汉族,无业,住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职工路。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05)管民二初字第806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申请执行人XXX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张荣会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中,责令被执行人张荣会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查封被执行人张荣会房产一套。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张 逸审判员 杨 兵审判员 武慧鑫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二日书记员 张爱民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