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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荥民二初字第952-2号

裁判日期: 2015-08-12

公开日期: 2016-07-04

案件名称

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荥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荥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荥民二初字第952-2号本院于二○一五年六月一日对原告王跃明诉被告郑广辉、马艳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做出的(2015)荥民二初字第952-1号民事裁定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将尾部“审判员赵勇”补正为“审判长赵勇审判员田淑萍审判员赵丽娟”。审判长 赵 勇审判员 田淑萍审判员 赵丽娟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二日书记员 辛友佳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