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荥民二初字第952-2号
裁判日期: 2015-08-12
公开日期: 2016-07-04
案件名称
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荥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荥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荥民二初字第952-2号本院于二○一五年六月一日对原告王跃明诉被告郑广辉、马艳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做出的(2015)荥民二初字第952-1号民事裁定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将尾部“审判员赵勇”补正为“审判长赵勇审判员田淑萍审判员赵丽娟”。审判长 赵 勇审判员 田淑萍审判员 赵丽娟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二日书记员 辛友佳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