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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未执字第00796号

裁判日期: 2015-08-12

公开日期: 2016-03-19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罗志明与被执行人腾玉玲非法侵入住宅纠纷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罗志明,腾玉玲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

全文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行 裁 定 书(2015)未执字第00796号申请执行人罗志明。被执行人腾玉玲。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罗志明与被执行人腾玉玲非法侵入住宅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罗志明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西中刑一终字第00330号刑事调解,于2015年5月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中,申请执行人罗志明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申请,本院依法予以准许,案件执行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5)未执字第00796号案件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长  李国强执行员  张春宁执行员  朱江平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二日书记员  王峥伟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