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珠香法刑初字第1844号
裁判日期: 2015-08-12
公开日期: 2015-10-20
案件名称
谢某开设赌场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珠海市香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珠海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谢某
案由
开设赌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珠香法刑初字第1844号公诉机关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谢某,男,汉族,高中文化,户籍地址广东省平远县,公民身份号码XXX2256。因本案于2015年5月13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8日被逮捕,现押于珠海市第一看守所。辩护人张杰,广东鼎福律师事务所律师。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以珠香检公诉刑诉(2015)169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谢某犯开设赌场罪,于2015年7月3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兀元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谢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自2015年1月份开始,被告人谢某在其租的珠海市香洲区拱北港昌路244号2栋206房内,开设赌场供他人以赌”三公”、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被告人谢某从中进行抽水。2015年5月13曰凌晨4时许,公安机关当场在上述206房内查获被告人谢某及赌客17名,在房内查获赌博工具麻将机1台、扑克牌1副,无主赌资人民币1500元。上述事实���被告人谢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经过庭审举证、质证,本院予以确认的证人赖某、罗某、黄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人黄某、莫某、邓某、罗某、冯某、叶某、彭某、吴某、李某、杨某、黄某、苏某、赵某、邝某、叶某、邓某的证言,租赁合同,检查笔录,证据保全决定书及清单,收缴/追缴物品清单及收缴财物凭证,抓获经过,扣押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及发还扣押物品、文件清单,户籍证明及查询信息,无犯罪记录证明,行政处罚决定书,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被告人谢某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谢某犯罪情节轻微,盈利数额较少,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愿意接受处罚并缴纳罚金,建议判处被告人拘役并适用缓刑。本院认为,被告人谢某开设赌场,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谢某的犯罪���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谢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谢某的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成立,予以采纳。根据被告人谢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依法可以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谢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以上缓刑考验期限,均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二、扣押在案的赌资人民币4030元及作案工具麻将桌1张、扑克牌1副均予以没收,由扣押单位直接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员 黄 超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二日书记员 叶世琴附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