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莒执字第2149-1号
裁判日期: 2015-08-12
公开日期: 2015-08-21
案件名称
李爱华、李长帮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莒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莒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5)莒执字第2149-1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莒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李爱华、李长帮、李世营、许清香、石增海、赵兰锋一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李爱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本院(2015)莒十商初字第17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李爱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