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沁执字第00604号
裁判日期: 2015-08-12
公开日期: 2016-12-02
案件名称
张韶锋与王尚斌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沁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沁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张韶锋,王尚斌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沁执字第00604号申请执行人张韶锋,男,1982年7月15日生,汉族,住沁阳市。被执行人王尚斌,又名王六,男,1963年4月25日生,汉族,住沁阳市。本院在执行张韶锋申请执行王尚斌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2015年8月12日申请执行人张韶锋向本院申请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沁阳市人民法院(2015)沁民西万初字第00080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杨文元审判员 赵 利审判员 李好威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二日书记员 孟松松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