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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榆刑初字第130号

裁判日期: 2015-08-12

公开日期: 2016-12-26

案件名称

成立军非法拘禁罪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晋中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成立军

案由

非法拘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十五条

全文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5)榆刑初字第130号公诉机关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成立军,男,1969年11月7日出生于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汉族,高中文化,晋中市榆次区居民,住晋中市榆次区。2014年9月9日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晋中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14日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被依法逮捕。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4月3日以榆检公诉刑诉[2015]9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成立军犯非法拘禁罪,向本院提起公诉。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成立军与2015年4月9日死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止对被告人成立军案的审理。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原琳琳审 判 员  贾军涛人民陪审员  杨剑飞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二日书 记 员  赵素君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