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榆刑初字第130号
裁判日期: 2015-08-12
公开日期: 2016-12-26
案件名称
成立军非法拘禁罪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晋中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成立军
案由
非法拘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十五条
全文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5)榆刑初字第130号公诉机关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成立军,男,1969年11月7日出生于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汉族,高中文化,晋中市榆次区居民,住晋中市榆次区。2014年9月9日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晋中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14日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被依法逮捕。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4月3日以榆检公诉刑诉[2015]9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成立军犯非法拘禁罪,向本院提起公诉。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成立军与2015年4月9日死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止对被告人成立军案的审理。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原琳琳审 判 员 贾军涛人民陪审员 杨剑飞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二日书 记 员 赵素君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