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沧立行终字第30号
裁判日期: 2015-08-12
公开日期: 2015-08-28
案件名称
侯亚平、候品棣等与二审行政裁定书
法院
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河北省沧州市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侯亚平,候品棣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八十九条
全文
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5)沧立行终字第30号上诉人(原审起诉人):侯亚平。上诉人(原审起诉人):候品棣。上诉人侯亚平、候品棣不服河北省泊头市人民法院(2015)泊行不受字第2号不予受理的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原审认为,收到侯亚平、候品棣的起诉状,起诉人请求判令追究泊头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室责任,赔偿精神伤害费、经济损失费。起诉人提起的诉讼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对侯亚平、候品棣的起诉不予受理。上诉人侯亚平、候品棣对该裁定不服,其主要上诉理由是:1、请求依法撤销泊头市人民法院(2015)泊行不受字第2号不予受理的行政裁定;2、判令追究泊头市人民政府信访局的责任,赔偿精神和身体伤害费、经济损失费。我母亲被中心医院治死一案,按正常程序母亲户口在沧州,死亡是在沧州发生的,应由沧州地方政府处理解决。中心医院一句对不起就能了事,他们不说动用保安镇压我们,在这种情况下,被迫无奈姐几个统一思想,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正在这时泊头市信访局得知此事后,局长赵世林一个人去我妹妹侯端敏家又送礼、又送钱不让走法律程序由信访解决,赵世林又在沧州市信访局托董同志,这样把案子抢了过去。泊头市侯端敏社区的车三天两头先接泊头侯端敏,候品棣再接沧州的侯亚平,叫我们找沧州市委,还要拉着我们去省、去北京,赵世林还有侯端敏办事处书记金向同给我们出谋划策,还选了沧州侯亚平的头,还告诉怎样说、怎样写,还说别叫中心医院拿钱把侯文超××人收买了等,这是中心医院惯用的手段,后侯端敏自己说官司赢了,给他10万元钱,给孩子转成正式人民教师,她就不上访了,后来侯端敏说案子结了,从此她就不上访了。泊头市信访局还打假报告,先利用我们和中心医院结了钱后,把我们踹了,赵世林还说,泊头市管不着沧州,还告诉她们泊头给你们结完钱后,你们再到沧州新华区再结一份。泊头市信访局暗箱操作,分化瓦解,卑鄙的制造家庭矛盾,给我们身体和精神上造成极大的摧残和伤害。我们今天走上上访之路,都是赵世林让我们这样做的,泊头侯端敏去泊头市委找付书记,赵世林知道后叫110、派出所、公安局,当着付书记的面骂她,还要打她,吓得她躲在书记身后。我知道后当时给赵世林打的电话,指责了他。综上,为维护合法权益,故上诉至贵院,请求贵院查清事实判如所请。本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侯亚平、候品棣于2015年5月18日(行政诉讼状载明日期)向泊头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追究泊头市人民政府信访局的责任,赔偿精神和身体伤害费、经济损失费。其所诉行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因此,本案不属于行政案件受案范围,上诉人提起的行政诉讼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原审裁定不予受理并无错误。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长 孙世刚审判员 李悦萍审判员 倪忠池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二日书记员 李美玉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