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鄂茅箭民二初字第00730号
裁判日期: 2015-08-12
公开日期: 2015-10-08
案件名称
张绪林与十堰华族医用气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十堰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鄂茅箭民二初字第00730号原告张绪林。被告十堰华族医用气体有限公司,住所地十堰市普林路2号。法定代表人王炜,该公司经理。原告张绪林诉被告十堰华族医用气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原告张绪林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本院认为,原告张绪林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张绪林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3080元,原告张绪林负担1540元。审判长何新审判员肖帮利代理审判员何源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二日书记员黄霞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