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2)芦法执补字第92号

裁判日期: 2015-08-12

公开日期: 2016-09-01

案件名称

李海娇与谢日红、唐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2)芦法执补字第92号申请执行人李海娇,女,1984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湖南省邵东县人,住湖南省芦淞区。被执行人谢日红,女,1970年8月20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被执行人唐辉,男,1970年5月28日出生,住湖南省株洲县朱亭镇。李海娇与谢日红、唐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二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