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鄂嘉鱼民初字第00936号
裁判日期: 2015-08-12
公开日期: 2015-10-29
案件名称
骆传义与张飞、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等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嘉鱼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嘉鱼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骆传义,张飞,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徐仕清,张春红,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中心支公司,唐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鱼营销服务部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