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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长中民五初字第01284号

裁判日期: 2015-08-11

公开日期: 2016-02-19

案件名称

湖南省金为型材有限公司与湖南省金篱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宜春超强实业有限公司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湖南省金为型材有限公司,湖南省金篱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宜春超强实业有限公司

案由

专利权权属、侵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年)》: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七十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四条,第十一条,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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