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苏左巡初字第41-2号
裁判日期: 2015-08-11
公开日期: 2015-12-22
案件名称
田振强与乌兰格日勒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田振强,乌兰格日勒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苏左巡初字第41-2号原告田振强,男,197X年5月2日生,汉族,牧民,现住苏尼特左旗满都拉图镇。被告乌兰格日勒,女,196X年3月15日生,蒙古族,牧民,现住苏尼特左旗满都拉图镇。本院于2015年8月1日作出(2015)苏左巡初字第41-1号财产保全的裁定,现因该案已调解结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解除对被乌兰格日勒在苏尼特左旗信用联社的账户62297605608000XXXXX的冻结。审判员 乌日图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一日书记员 纳 琴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