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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苏左巡初字第41-2号

裁判日期: 2015-08-11

公开日期: 2015-12-22

案件名称

田振强与乌兰格日勒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田振强,乌兰格日勒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苏左巡初字第41-2号原告田振强,男,197X年5月2日生,汉族,牧民,现住苏尼特左旗满都拉图镇。被告乌兰格日勒,女,196X年3月15日生,蒙古族,牧民,现住苏尼特左旗满都拉图镇。本院于2015年8月1日作出(2015)苏左巡初字第41-1号财产保全的裁定,现因该案已调解结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解除对被乌兰格日勒在苏尼特左旗信用联社的账户62297605608000XXXXX的冻结。审判员  乌日图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一日书记员  纳 琴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