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临兰刑初字第475号
裁判日期: 2015-08-11
公开日期: 2015-08-27
案件名称
孟某、王某等犯盗窃罪刘某甲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沂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孟某,王某,王前,刘某甲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