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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临兰刑初字第475号

裁判日期: 2015-08-11

公开日期: 2015-08-27

案件名称

孟某、王某等犯盗窃罪刘某甲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沂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孟某,王某,王前,刘某甲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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