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长执字第00060号
裁判日期: 2015-08-11
公开日期: 2015-08-26
案件名称
何德喜与贾战孝其他民事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何德喜,贾战孝
案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四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全文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00)长执字第00060号申请执行人何德喜。被执行人贾战孝。本院于2014年12月8日作出了(2000)长执字第60-1号的裁定,查封了被执行人贾战孝所有的车牌照为陕XXXX**的轿车一辆,现因被执行人贾战孝已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裁定如下:解除对贾战孝所有的车牌照为陕XXXX**轿车的查封。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魏 华审判员 王 方审判员 李晓军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一日书记员 谢 辉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