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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建刑立字第1-1号

裁判日期: 2015-08-11

公开日期: 2016-03-28

案件名称

田玉喜、陈修贵、孙福犯侵占罪补正笔误裁定书

法院

建三江农垦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5)建刑立字第1-1号本院于2015年8月10日对自诉人田玉喜、陈修贵诉被告人孙福犯侵占罪一案作出的(2015)建刑立字第1号刑事裁定书中,文字有笔误,应予以纠正,现裁定如下:该裁定书正文第三页第十六行“继续占用三砖厂房屋的行为,亦不符合不构成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更改为“继续占用三砖厂房屋的行为亦不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审判长 李 钢审判员 邵明英审判员 张 友二0一五年八月十一日书记员 王晓龙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