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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南市民一终字第799-1号

裁判日期: 2015-08-11

公开日期: 2015-11-25

案件名称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南市民一终字第799-1号本院2015年8月2日对上诉人覃显章、古新英与被上诉人覃承民、古彩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5)南市民一终字第799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判决书第七页倒数第二行“二0一四年八月二日”应为“二0一五年八月二日”。审判长 邓 杰审判员 包林辉审判员 卢玉梅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一日书记员 梁志洁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