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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碑执字第01055号

裁判日期: 2015-08-11

公开日期: 2016-07-11

案件名称

董智鑫与被执行人周学东、田奇健康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董智鑫,周学东,田奇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碑执字第01055号申请执行人董智鑫,男,1990年10月7日出生,汉族,住西安市户县秦渡镇千王村*组。被执行人周学东,男,1969年10月21日出生,汉族,锦德鸿炝锅城店长,住西安市碑林区韩森路西段*号长信花园*号楼*单元**层*号。被执行人田奇,男,1993年2月1日出生,汉族,锦德鸿炝锅城采购,住西安市碑林区东关正街****号。申请执行人董智鑫与被执行人周学东、田奇健康权纠纷一案,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15)碑民初字第0065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于2015年6月16日向法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14年6月16日立案执行。执行中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2015)碑民初字第00657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此页无正文)审判长  李治峰审判员  查永谦审判员  胡跃岗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一日书记员  谢萌萌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