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德城执字第749号
裁判日期: 2015-08-11
公开日期: 2015-08-11
案件名称
申请人德州市德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张世良等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结案终结裁定书
法院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德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德州市德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山东良晨工贸有限公司,张世良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终结执行程序用)(2015)德城执字第749号申请人:德州市德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执行人:山东良晨工贸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张世良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德州市德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山东良晨工贸有限公司,张世良等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德州市众信公证处(2015)德众信执字第74号执行证书终结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王树龙审判员 康健生审判员 高学华二〇一五年八月一十一日书记员 谢军峰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