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夏执字第508-1号
裁判日期: 2015-08-11
公开日期: 2015-09-24
案件名称
柳新建与董强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夏邑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夏邑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夏执字第508-1号申请执行人柳新建,男,1964年3月2日出生,汉族,住所地夏邑县城关镇。被执行人董强,男,1976年10月18日出生,汉族,住所地夏邑县城关镇。申请执行人柳新建与被执行人董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7月10日立案。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柳新建于2015年7月16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本案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申请执行人柳新建撤回对被执行人董强的执行申请。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朱 勇审判员 谭 清审判员 孙延涛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一日书记员 张 兵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