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伊刑初字第120号
裁判日期: 2015-08-10
公开日期: 2016-09-28
案件名称
被告人刘某甲、艾某某、付某某非法经营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伊通满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某甲,艾某某,付某某
案由
非法经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伊刑初字第120号公诉机关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刘某甲,女,满族,初中文化,农民,现住伊通满族自治县,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于2015年1月6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2月11日被取保候审。经本院决定,2015年6月15日被取保候审。被告人艾某某,男,汉族,初中文化,农民,现住伊通满族自治县,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于2015年1月13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2月10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看守所。辩护人张鸿雁,伊通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被告人付某某,男,汉族,初中文���,农民,现住长春市,因非法经营黑彩,于2014年8月21日被公安机关罚款500元,没收违法所得3000元。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于2015年3月3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3月25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看守所。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伊检公诉刑诉(2015)第11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某甲、艾某某、付某某犯非法经营罪一案,于2015年6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7月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红乐、书记员王天野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刘某甲、付某某、艾某某及辩护人张鸿雁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至2014年间,被告人刘某甲、艾某某、付某某以中国福利彩票福彩3D当天开奖开奖号为准私自经营��彩业务。刘某甲经营黑彩期间,收取薛某甲、程某甲、程某乙、王某甲、杨某甲等人打黑彩现金或者汇款、转账金额达24万余元,刘某甲将其收取的黑彩资金再报给其上家陈某某(在逃),陈某某按照10%的标准给刘某甲返点。艾某某经营黑彩收取薛某甲、刘某甲、王某乙等人打黑彩现金或汇款、转账金额达25万余元,艾某某将收到的黑彩资金报给其上家付某某,付某某按照10%的标准给艾某某返点。付某某经营黑彩收取艾某某黑彩资金55700元,付某某对于艾某某报上来的号码没有猜中的即直接获利,付某某从中获利二万余元。案发后,刘某甲返还薛某甲黑彩款120000元。2015年1月6日,被告人刘某甲被公安机关抓获。1月13日,被告人艾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3月3日,被告人付某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当庭出示并宣读下列证据证明:1、被告人刘某甲、艾某某、付某某的供述。2、证人薛某甲、李某甲、李某乙、王某甲、杨某甲、程某乙、程某甲、王某乙、吴某甲、吴某乙、王某丙、张某甲、孙某某、王某丁、刘某乙、张某乙、薛某乙、贾某某、谭某某、刘某丙的证言。3、存款明细账。4、欠条。5、公证书、谅解书。6、违法犯罪经历查询单。7、到案经过。8、户籍证明。并认为,被告人刘某甲、艾某某、付某某无视国法约束,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彩票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应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某甲辩解我没有打那么多黑彩款,就15、6万元,我也没有获利。被告人艾某某、付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辩护人辩护意见:1、被告人艾某某犯罪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2、认定非法经营数额25万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3、认罪态度好,有悔改表现,没有前科劣迹,系初犯。综上,应从轻处罚。经审理查明:2012年至2014年间,被告人刘某甲、艾某某、付某某以中国福利彩票福彩3D当天开奖开奖号为准私自经营黑彩业务。刘某甲经营黑彩期间,收取薛某甲、程某甲、程某乙、王某甲、杨某甲等人打黑彩现金或者汇款、转账金额达11.5万余元。艾某某经营黑彩收取薛某甲、刘某甲、王某乙等人打黑彩现金或汇款、转账金额达16.1万余元,艾某某将收到的黑彩资金报给其上家付某某,付某某按照10%的标准给艾某某返点。付某某经营黑彩收取艾某某黑彩资金55700元,付某某对于艾某某报上来的号码没有猜中的即直接获利,付某某从中获利二万余元。案发后,刘某甲返还薛某甲黑彩款120000元。2015年1月6日,被告人刘某甲被公安机关抓获���1月13日,被告人艾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3月3日,被告人付某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上述事实,经庭审控辩双方当庭举证、质证,下列证据予以证明。1、被告人刘某甲(2015年1月6日)供述:2013年我开始打黑彩。薛某甲总上我家小卖店玩,我俩就熟悉了。她看我打黑彩就让我帮她打,总共在我这打了有五六万元钱的黑彩,都是中国3D福利彩票。她有时上我家把钱给我,有时没钱我给垫上。打的黑彩钱我都报给艾某某了,他上家好像是刘某丙。我家亲戚也在我这打彩票,往6229350520000041576叫李某乙的农村信用社这个卡里打钱。我报给艾某某不到6万元,5万多一点。给的返点钱我不要,都给打黑彩的了。2014年3月份左右,薛某甲找我打黑彩,我告诉她我不打了,一会别找我。2014年薛某甲找我借过2万元钱,没过几天就让我要回来了,打在李某乙那个卡里了。薛某甲一共在我这打了能有十三万多,都是现金交易。杨某甲在我这打了1万多元的黑彩。2015年1月7日供述:薛某甲在我这打了十四万元左右的黑彩。屯里的杨某甲、程某乙、姜某某等人在我这打了有2万多元的黑彩。报给艾某某十六万左右。2015年1月15日供述:我认识陈某某,我俩是朋友关系,我往他那报黑彩,他是我上家。艾某某帮我给陈某某打过两三次钱,总共两万多。我给陈某某汇黑彩款有十四、五万元。薛某甲和我的黑彩款都报给陈某某了,我与艾某某没有什么交易,就是我老公杨某乙用过艾某某的卡,卡尾号309,这张卡一直我老公用,我给杨某乙转钱。用李某乙的卡我给杨某甲、杨某乙、陈某某、韩某某、何某某、吕某某都转过钱,我收黑彩没有获利。2、被告人艾某某(2015年1月13日)的供述:我来公安局投案自首。��是2009年开始整黑彩,经常去刘某丙家,打的都是中国福利彩票。单号,双号,五码复式什么的。2012年我开始自己收黑彩,开始王某戊给我打电话报号,2014年2月李某丙媳妇(小红)在我那打黑彩,她现在欠我42000元黑彩款没给我。2013年我经常去杨某乙家送彩票报纸,我就知道他媳妇刘某甲也整黑彩,我们就一起整黑彩,从2014年4月份我们就一直互相报号。我的上家是刘某丙,我收完黑彩百分之八十都往刘某丙那报,剩下的报付某某和刘某甲那。刘某甲有上家,我替她给她上家打过款,名字陈某某,长春的,打多少次我记不清了。往刘某丙那报给我的返点是11.15%,刘某甲是12%,付某某是10%,我给刘某丙报过30多万黑彩,我一共获利一万三、四吧,除了刘某甲、王某戊、李某丙媳妇在我那报黑彩没有别人了。李某丙媳妇欠我42000元,我欠付某某7000元。3、���告人付某某的供述:2013年春天的时候,艾某某找我,说有点黑彩的号你收不收,我问有多少,他说全是下面散单子,多少不一定,我就答应开始收了,收了三个多月我们黑彩账整差了,我就不收了。艾某某往我银行卡上打的都是黑彩款,多少我记不住了,我没有上家,打上来的号我都吃了,我营利二万多元,没有别人往我这报号了。跟艾某某因为打黑彩的经济往来总共就4万元,都是他给我打的,都是汇款或者银行卡转账,没有现金交易。向殷某某借钱没有借据。殷某某给我尾号4648的农村信用社汇的钱有一部分是打黑彩的钱,具体多少钱也记不清了,我是她的上家,她在营城子经营黑彩,我俩都是用银行卡交易没有现金交易。4、证人薛某甲的证言:我来派出所报案。我在杨某乙家和艾某某家打黑彩输了五十七万元。我是七、八年前开始在杨某乙家和他��妇刘某甲手里打黑彩的。去年开始杨某乙、刘某甲又给我介绍的艾某某。因为我在刘某甲手里输钱多了,她怕出事,后来把艾某某介绍给我。打黑彩的钱我自己有十多万元钱,其余都是借的。我在刘某甲那打黑彩的时候,开始的时候是电话报号,一天一算账,这三、四年是一周一算账,每周一早上刘某甲用电话告诉我或发短信通知我欠她多少钱,之后我给她现金或把钱转到她给我的一个卡号上。艾某某也是我给他现金或把钱转到他自己的卡上,是到两万一算账。刘某甲那都是周一算账。大约是2014年6月份,我从吴某甲(我屯社员)手中借了二万元钱,直接打到李某乙的账号上去了。2013年7月17日,我儿子李某丁直接给了刘某甲三万元钱,当时在毯子村道口给的,当时在我儿子的车上给的,并保证以后不给我打黑彩了,还让刘某甲签的字。2013年底,还是周一,刘某甲��我欠她二万五千元了,我当天向任某某借的钱,是任某某把钱转到李某乙的账号上去的。2013年9月份(阴历9月16日),我又向谭某某(我屯)那借了三万元,晚上六点来钟在杨馆子和孙木沟交接道口那交到刘某甲手中了,都是百元票面。2013年7月份左右,我向邵某某手中借二万元钱,当天交给刘某甲手中了。2014年从伊丹街里辉发商店借四万元钱,小东发廊担的保,之后给了刘某甲二万元,给了艾某某二万元,都是在伊丹街里给的。在我屯张某丙手中借了一万元钱,是在杨馆子道口交给的刘某甲,具体时间记不清了。我还在后三姓孙某某手中借了一万元,也是杨馆子道口交给刘某甲了。我还在郑某甲(冀窝棚的)手里借了二万元钱,是徐某某担的保,是杨某乙媳妇刘某甲让我交给伊丹一个姓田的卖手机的商店了,直接交给姓田那人媳妇手里了,具体时间记不住了,郑���甲记着。我还在任某某手里接过一次二万元钱,之后在冀家窝棚道口的面包车里当面给的刘某甲,当时刘某甲的姐夫开的车,车上有刘某甲母亲、女儿。最后一次是头一个半月之前,也是周一,我从那借了二万元钱(毯子村张大夫那)也是在孙木沟道口那给了刘某甲一万五千元钱,当时刘某甲骑电动摩托驮她女儿来的,并把艾某某手机号给了我。我打到艾某某卡里的有:我屯李某丙那借二万元,王某己那借四万元钱,郑某丙借了二万元钱,都是我给他们艾某某的卡号,他们三个人直接打到艾某某卡上的。我还向于某某(于店)借了二万元钱,直接给的艾某某借款日子于某某那有。我还向杨某丙借了三万元钱,给刘某甲一万、艾某某二万元钱,杨某丙那有日期。我还向郑某乙借了四万元钱,给刘某甲二万,给艾某某二万,郑某乙有日期。我还在薛某丙那借过二万元,给艾某某了,时间小东子记着。我还在新兴前域子我二姑薛某丁那借了二万元,给艾某某了,他那我打条了,有时间。2014年9月3日陈述:2014年正月的时候我在家杨某乙给我打电话,从我要打黑彩欠他的钱我说我现在也没有钱,杨某乙说:”没钱也得给,借钱也得给我”然后我就给孔某甲打电话,从孔某甲借了两万元钱,孔某甲在长春打工,我去孔某乙家取的孔某甲的身份证和存折,然后杨某乙开车拉着我去伊丹信用社取钱,我在信用社取钱的时候密码按错了,存折锁上了,我就对杨某乙说密码输错了,存折锁上了今天取不出来,杨某乙就生气了,告诉我今天必须把钱给他,他就开车拉我去长春找孔某甲,车上还有杨某乙和刘某甲的女儿,我们到长春以后,杨某乙把车停在一个洗浴门口,让他朋友开车拉我去找孔某甲取钱,孔某甲当时���上班呢,我就等孔某甲下班,然后把钱取出来给了杨某乙,杨某乙又开车把我送回家。还有一次杨某乙的媳妇刘某甲帮我打黑彩,我报了三个号码,我给刘某甲发信息报三个号,一个号三千块钱,刘某甲说没报上,因为那次我中奖了,中了一万多,我中奖刘某甲说没报上,没中奖就都报上了,欠刘某甲打黑彩的钱一分都没少给,还有艾某某也是跟刘某甲一样,我给艾某某发信息报黑彩,艾某某把我没中奖的都报上了,中奖的一个都没报,我也不敢吱声,因为杨某乙他们威胁过我,说找黑社会的开宝马车上我家找我,杨某乙这么说我就害怕了,我就四处借钱给他,自从我儿子李某甲给刘某甲三万块钱以后刘某甲天天给我发信息告诉我号码,诱惑我打黑彩,刘某甲还总发信息吓唬我,最后一次在张某乙家拿两万块钱给杨某乙的媳妇刘某甲,我感觉杨某乙跟刘某甲一直��骗我钱,我就给杨某乙跟刘某甲说:”杨某乙为什么不给我报号了?我输这些钱咋整?”杨某乙媳妇没等我说完话就把电话挂了,我又给杨某乙打电话我说:”杨某乙你咋不给我报号了呢?”杨某乙说:”庄家的盘出事了报不了”我又说:”那我输这些钱咋整?”杨某乙说:”你愿意玩,那你输这些钱我也不能从我自己腰包给你拿钱”我看杨某乙这么说我就对杨某乙说:”你要这么说我就连你带庄一起告?”杨某乙说:”你愿意哪告哪告去!”然后电话就挂了,我晚上再给杨某乙打电话杨某乙也不接了,之后就成现在这2015年1月27日陈述:我在刘某甲那报黑彩的钱数有五十左右万,我就中过几次,总共能有四、五万元钱,剩下五十左右万全输了。我是从2010年开始玩黑彩的,我那时候经常在杨某乙家打麻将,我有时候打点小票子,(就是正规彩票站)出的号,杨某乙就说打小票子不容易中奖,三个号咋那么容易让你中上,还不如打一个单号,打“缩水”(缩水就是黑彩)然后我就开始玩黑彩,杨某乙还跟我说玩“黑彩”得有钱,没有钱玩不了。我说我自己有十多万元钱,之后就开始玩上“黑彩”了,刚开始我一天报个一百、二百的“黑彩”后来报的越来越多直到2013年和2014年这两年我输了70多万,刘某甲2014年7月份看我输太多就不再给我报了怕我出事。我有时候给刘某甲打电话或者发信息报“黑彩”刘某甲每天晚上先给我发试机号,然后我研究完号就往刘某甲那报。我跟刘某甲每周一结算报“黑彩”的钱,每周一都给我发信息告诉我欠她的钱数,然后我就把现金给刘某甲送去了,一般都是在屯中的道上给她钱,还往李某乙的卡号上汇过两次钱,一次是两万,一次是两万五,李某乙的卡号是刘某甲给我的,是农村信用社的卡,她告诉我往这个卡上汇报“黑彩”的钱。还有一次杨某乙开车拉我跟他媳妇和孩子去长春取过两万块钱。我记得有程某甲,程某乙、王某甲往刘某甲那报号,剩下的记不起来了,这都是经常打的。我是在2013年正月二十八号那天开始往艾某某那报“黑彩”的。我往艾某某那报过三十来万的“黑彩”总共中过三次,加一起是两万七千元钱,剩下全输了。都是发信息或打电话报“黑彩”。艾某某跟我说到两万五千元钱就结账,我给艾某某报“黑彩”输的现金有十多万,都是在毯子村孙木勾道上给的,艾某某骑电动摩托来取,还有报“黑彩”输的九万块钱存艾某某信用社卡上了,一次三万,剩下三次都两万。艾某某跟我们说他有两���报“黑彩”的上家一个是伊丹街里彩票站的刘某丙,另外一个没说是谁。2015年5月19日供述:10余张借条是玩黑彩输钱了,向别人借的。他们有的知道自己打彩票也不知道自己打给谁。没有其他人能够证明自己借的钱都报给刘某甲、艾某某了。5、证人李某甲证言:2013年7月15日左右,我发现我母亲薛某甲不怎么正常,我就问怎么了,我母亲说打黑彩输了不少钱,我问多少也没说,就说欠别人三万元钱,我说我给你还上,以后别玩了。我母亲说在刘某甲和杨某乙那报的黑彩,欠刘某甲三万元。我在后毯子那和刘某甲说,以后别再让我母亲打了,她说你放心吧,我不给你妈打了,我让她写个收款和承诺的字据,我们就走了。6、证人李某乙证言:刘某甲非法经营黑彩所用的户名为李某乙的银行卡的系刘某甲丈夫杨某乙借用李某乙身份证自行��理的李某乙的信用社银行卡。7、证人王某甲证言:在刘某甲那报黑彩,每周一结一次账,现金结账,输了4000元左右。8、证人杨某甲证言:在刘某甲处打黑彩2014年5月、6月,打李某乙的卡(信用社银行卡),一笔7000元,还有一笔6000多元。9、证人程某乙证言:在刘某甲处打黑彩周一结账,现金结账,输了共1000多。10、证人程某甲证言:2012年时候杨某乙组织打黑彩到现在一直在那打黑彩,有时候经常给他媳妇刘某甲打电话买黑彩,每周一结账,现金结账,输了2000多。11、证人王某乙证言:2011年到2013年,报艾某某黑彩金7、8万元,在自己家现金结账。12、证人吴某甲证言:2014年6月份左右,薛某甲借过钱,钱让外甥辛宇航打到户名为李某乙的账户里了。13、证人吴某乙证言:2014年7月14日薛某甲来���家借钱,两次借了四万元钱。14、证人王某丙证言:8月25日薛某甲在我家借了三万元钱。15、证人张某甲证言:今年5月4日薛某甲在我家借了三万元钱。16、证人孙某某证言:2014年7月14日薛某甲管我借了一万元钱。17、证人王某丁证言:2014年7月21日薛某甲管我借了一万元钱。18、证人刘某乙证言:薛某甲管我借一万元钱。19、证人张某乙证言:薛某甲向我借了二万元钱。20、证人薛某乙证言:薛某甲在我这借过两次钱,我借她二万元,她在李万辉借四万元,我担的保。21、证人贾某某证言:2013年10月17日薛某甲在我家借了二万元钱。22、证人谭某某证言:2013年11月12日薛某甲在我女儿手里借了三万元钱。23、证人刘某丙的证言:我认识艾某某,07年、08年他想在我彩站打黑彩,我没有同意,他就在我那打小票。我没有经营过黑彩。24、存款明细账。25、欠条。26、公证书、谅解书。27、违法犯罪经历查询单。28、到案经过。29、户籍证明:证实被告人身份、年龄等自然情况。上述证据系侦查机关依法取得,证据来源合法,形成完整证据链条,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甲、艾某某、付某某未经国家行政部门批准,擅自经营彩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甲、艾某某的非法经营数额,因部分经营数额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现有银行存款明细账,证人证言与被告人供述相吻合,证明被告人刘某甲非法经营数额11.5万元,艾某某16.5万元,故对指控其他多出的犯罪数额不予支持。鉴于被告人艾某某犯罪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自首,有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三被告人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系初犯,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关于辩护人提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第六十七条自首、第五十二条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第七十二条缓刑适用条件、第七十三条缓刑考验期限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刘某甲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于判决生效后10内缴纳)。被告人艾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于判决生效后10内缴纳)。被告人付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于判决生效后10内缴纳)。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审判长 管 平审判员 张丽梅审判员 杜凌飞二〇一五年八月十日书记员 王 月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