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连执恢字第00026号
裁判日期: 2015-08-10
公开日期: 2016-07-27
案件名称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苏省连云港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连执恢字第00026号朱宝珍、王军:你申请执行连云港市德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3239元。经本院立案受理后,你与连云港市德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连云港市德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向你履行到位65000元,未执行到位18239元,你自愿放弃执行。至此,你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3)连仲裁字第050号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八月十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15)连执恢字第00026号连云港市德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朱宝珍、王军申请执行你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3239元。经本院立案受理后,朱宝珍、王军与你公司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你公司已向朱宝珍、王军履行到位65000元,未执行到位18239元,朱宝珍、王军自愿放弃执行。至此,朱宝珍、王军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3)连仲裁字第050号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0一五年八月十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