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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惠民初字第1650号

裁判日期: 2015-08-10

公开日期: 2015-11-24

案件名称

山东大方动物药业有限公司与刘风东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惠民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惠民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惠民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惠民初字第1650号原告山东大方动物药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昌邑市夏店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董占胜,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程殿民,惠民天网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刘风东,农民。本院在审理原告山东大方动物药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刘风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经多次送达未联系到被告刘风东,本案需要公告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审理。审判员  解希军二〇一五年八月十日书记员  高 霞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