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豫0221执438号
裁判日期: 2015-08-10
公开日期: 2016-12-26
案件名称
王国庆申请执行郝兆鹏侵权责任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杞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杞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5)豫0221执438号郝兆鹏:本院已立案执行王国庆申请执行郝兆鹏侵权责任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本院决定:限郝兆鹏于二0一五年八月十三日前,按照判决书各项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强制执行。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八月十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