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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鄂下陆执字第00289号

裁判日期: 2015-08-10

公开日期: 2015-11-19

案件名称

袁婷与黄石市铜都小学劳动争议纠纷执行案件裁定书

法院

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黄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鄂下陆执字第00289号申请执行人袁婷。被执行人黄石市铜都小学。法定代表人石玲莉,校长。袁婷诉黄石市铜都小学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4)鄂下陆民初字第00842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黄石市铜都小学未按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权利人袁婷于2015年7月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15年7月7日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黄石市铜都小学已按生效判决确定内容履行给付义务,本案现已执行完毕。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袁婷依据(2014)鄂下陆民初字第00842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黄石市铜都小学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吴 军代理审判员 张 义代理审判员 张承先二〇一五年八月十日书 记 员 张 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