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旅民初字第1900号
裁判日期: 2015-08-10
公开日期: 2015-10-30
案件名称
黄有伟诉吴亚男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有伟,吴亚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旅民初字第1900号原告黄有伟被告吴亚男本院在审理原告黄有伟诉被告吴亚男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8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合理,应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黄有伟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其他费用50元,共计200元由原告负担。代理审判员 文龙二〇一五年八月十日书 记 员 潘怡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