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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芦法执补字第43号

裁判日期: 2015-08-10

公开日期: 2016-09-01

案件名称

黄心勇与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3)芦法执补字第43号申请执行人黄心勇,男,1971年6月7日出生,汉族,湖南省长沙市人,住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被执行人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建设中路。法定代表人熊用机,董事长。黄心勇与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