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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鄂房县恢执字第00081号

裁判日期: 2015-08-10

公开日期: 2016-12-07

案件名称

吕强与任中华、尤自强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房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房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吕强,任中华,尤自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湖北省房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鄂房县恢执字第00081号申请执行人吕强,房县农行职工。被执行人任中华,房县城建局职工。被执行人尤自强,个体工商户。本院在执行吕强与任中华、尤自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吕强于2015年8月5日书面向本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经审查,申请执行人撤销执行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确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湖北省房县人民法院(2014)鄂房县民一初字第00991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周 明审判员 戢 磊审判员 戢逢锐二〇一五年八月十日书记员 谢 玲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