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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龙执字第507号

裁判日期: 2015-08-10

公开日期: 2015-08-16

案件名称

龙口市东莱街道松岚村委与赵有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龙口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龙口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1)龙执字第507号本院在执行龙口市东莱街道松岚村委与赵有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赵有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赵有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五年八月十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