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西执字第460号
裁判日期: 2015-08-10
公开日期: 2016-01-04
案件名称
苏玉与迈田商业连锁发展(大连)有限公司侵权纠纷执行中止裁定书
法院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苏玉,迈田商业连锁发展(大连)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西执字第460号申请执行人苏玉,女,1975年5月29日生,汉族,住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332号-3-2-2。被执行人迈田商业连锁发展(大连)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212号1单元1层1号。法定代表人马青,该公司董事长。大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大劳人仲裁字(2014)第1208-1240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暂不具备执行条件,申请人无法提供其他可供执行线索并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大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大劳人仲裁字(2014)第1208-1240号仲裁裁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肖金成助理审判员 曲 峰助理审判员 郭 松二〇一五年八月十日书 记 员 李云龙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