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高法执字第323号
裁判日期: 2015-08-10
公开日期: 2015-11-13
案件名称
张雅坤申请魏帅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高碑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张雅坤,魏帅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高法执字第323号申请人:张雅坤被执行人:魏帅本院在执行张雅坤申请魏帅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权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自愿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5)高民初字9002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吴立新二〇一五年八月十日书记员 刘卫国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