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莫执字第00286号
裁判日期: 2015-08-10
公开日期: 2015-08-25
案件名称
敖某某与被孟某某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敖某某,孟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
全文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莫执字第00286号申请执行人敖某某,女,44岁,达斡尔族,农民,现住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被执行人孟某某,男,43岁,达斡尔族,农民,现住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本院在申请执行人敖某某诉被执行人孟某某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给付案件款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莫旗人民法院作出的(2010)莫民初字第0180号民事调解书执行结案。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于守波审判员 王立忠审判员 周浩然二〇一五年八月十日书记员 吕 巍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