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格民初字第54号
裁判日期: 2015-08-10
公开日期: 2015-10-28
案件名称
原告付世秀与被告秦天顺、杜守全租赁合同纠纷案民事裁定书
法院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格尔木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格民初字第54号本院2015年7月22日对原告付世秀与被告秦天顺、杜守全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5)格民初字第54号民事判决书中,判决书尾部落款时间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该判决书第四页尾部落款时间“二0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应为“二0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审 判 长 韩春英审 判 员 冯珍珍人民陪审员 马 芳二0一五年八月十日书 记 员 谭 夏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