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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格民初字第54号

裁判日期: 2015-08-10

公开日期: 2015-10-28

案件名称

原告付世秀与被告秦天顺、杜守全租赁合同纠纷案民事裁定书

法院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格尔木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格民初字第54号本院2015年7月22日对原告付世秀与被告秦天顺、杜守全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5)格民初字第54号民事判决书中,判决书尾部落款时间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该判决书第四页尾部落款时间“二0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应为“二0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审 判 长  韩春英审 判 员  冯珍珍人民陪审员  马 芳二0一五年八月十日书 记 员  谭 夏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