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衡蒸刑初字第122号
裁判日期: 2015-08-10
公开日期: 2015-09-24
案件名称
李盛昌盗窃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衡阳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盛昌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全文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衡蒸刑初字第122号公诉机关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盛昌,男,1974年12月9日出生,汉族,湖南省衡阳市人,小学文化,无业。2006年4月3日因犯盗窃罪被长沙铁路衡阳运输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2012年5月17日减刑释放。2015年6月19日因涉嫌犯盗窃罪被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分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1日经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衡阳市公安局蒸湘分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衡阳市看守所。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以衡蒸检公诉刑诉[2015]11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盛昌犯盗窃罪,于2015年7月3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胡琦、代理检察员文思慧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盛昌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6月17日,被告人李盛昌先后在衡阳市雁峰广场附近和蒸湘区风尚520酒店附近实施盗窃:1、2015年6月17日1时许,被告人李盛昌携带作案工具来到衡阳市雁峰广场附近一个居民楼,将被害人戴某停放在此的一辆台铃牌黑色电动车盗走,经鉴定该电动车价值2910元。被盗电动车己被公安机关追缴返还被害人戴某。2、被告人李盛昌骑着被盗的电动车来到衡阳市蒸湘区520风尚酒店西侧的一个居民楼下,发现被害人黄某某的一辆台铃牌红色电动车(经鉴定价值3686元)停放在楼下,便用剪刀将电源线剪断,在拆下前轮时,被黄某某发现并与其朋友一起将其抓获。综上,被告人李盛昌盗窃两次,一次既遂,涉案金额2190元;一次未遂,涉案金额3686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盛昌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建议本院对其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上述事实,被告人李盛昌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公安机关现场勘查笔录、衡阳市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定意见、被告人李盛昌的供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李盛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己构成盗窃罪。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盛昌犯盗窃罪,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实、充分,其指控的意见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李盛昌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李盛昌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庭审中自愿认罪,有坦白情节,被盗物品已追回退还被害人,依法可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为打击刑事犯罪,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不受侵犯,根据被告人李盛昌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李盛昌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6月19日起至2016年3月18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审 判 员 管毅二〇一五年八月十日代理书记员 夏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