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日期: 2015-08-10
公开日期: 2015-09-14
案件名称
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宁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5)西刑初字第107-1号罪犯乐贤温、乐某盗窃、陈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本院于2015年7月20日作出(2015)西刑初字第107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补充裁定如下:原判决书正文第8页第21行中的“2016年10月30日”,现更正为“2015年10月30日”。审 判 长 朱梁雄人民陪审员 闭汉文人民陪审员 韦 婷二〇一五年八月十日书 记 员 张翼龙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