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裁判日期: 2015-08-10

公开日期: 2015-09-14

案件名称

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宁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5)西刑初字第107-1号罪犯乐贤温、乐某盗窃、陈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本院于2015年7月20日作出(2015)西刑初字第107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补充裁定如下:原判决书正文第8页第21行中的“2016年10月30日”,现更正为“2015年10月30日”。审 判 长  朱梁雄人民陪审员  闭汉文人民陪审员  韦 婷二〇一五年八月十日书 记 员  张翼龙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