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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芦法执补字第4号

裁判日期: 2015-08-10

公开日期: 2016-08-17

案件名称

李忠良与柏铁毛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0)芦法执补字第4号申请执行人李忠良,男,1959年3月22日出生,汉族,吉林省安图县人,住吉林省安图县永庆乡。被执行人柏铁毛,男,1968年12月29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沅江市人,个体工商户,住湖南省株洲市。李忠良与柏铁毛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八月十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