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芦法执补字第4号
裁判日期: 2015-08-10
公开日期: 2016-08-17
案件名称
李忠良与柏铁毛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0)芦法执补字第4号申请执行人李忠良,男,1959年3月22日出生,汉族,吉林省安图县人,住吉林省安图县永庆乡。被执行人柏铁毛,男,1968年12月29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沅江市人,个体工商户,住湖南省株洲市。李忠良与柏铁毛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八月十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