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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临执字第390号

裁判日期: 2015-08-10

公开日期: 2015-10-08

案件名称

顾学新与蒋立彬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执行终结裁定书

法院

临泽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泽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甘肃省临泽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临执字第390号申请执行人顾学新,男,汉族,1966年12月2日出生,农民。被执行人蒋立彬,男,汉族,1991年2月16日出生,农民。申请人顾学新与被执行人蒋立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顾学新于2015年7月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顾学新于2015年8月10日向本院提交撤销申请。本院认为,申请人顾学新以“被执行人蒋立彬已在庭外向其支付案件款及诉讼费3025元”为由撤销申请,其理由正当合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临泽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临民初字第600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魏仁二〇一五年八月十日书记员杜雅婧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