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德民初字第3351号
裁判日期: 2015-08-10
公开日期: 2015-09-02
案件名称
原告苏志成与被告卢文博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德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德化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苏志成,卢文博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德民初字第3351号原告苏志成,男,1982年5月3日出生,汉族,德化县人,住德化县。被告卢文博,男,1985年3月18日出生,汉族,德化县人,住德化县。本院在审理原告苏志成与被告卢文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苏志成于2015年8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在诉讼期间,双方已自行协商解决,现原告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可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苏志成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苏志成负担。审判员 林雅春二〇一五年八月十日书记员 陈荣华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