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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德民初字第3351号

裁判日期: 2015-08-10

公开日期: 2015-09-02

案件名称

原告苏志成与被告卢文博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德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德化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苏志成,卢文博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德民初字第3351号原告苏志成,男,1982年5月3日出生,汉族,德化县人,住德化县。被告卢文博,男,1985年3月18日出生,汉族,德化县人,住德化县。本院在审理原告苏志成与被告卢文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苏志成于2015年8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在诉讼期间,双方已自行协商解决,现原告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可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予原告苏志成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苏志成负担。审判员  林雅春二〇一五年八月十日书记员  陈荣华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