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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碑民初字第00776号

裁判日期: 2015-08-10

公开日期: 2016-11-14

案件名称

杨君诉宋家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杨君,宋家安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

全文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碑民初字第00776号原告:杨君,女,1948年2月22日出生,汉族。被告:宋家安,男,1968年6月6日出生,汉族。原告杨君与被告宋家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3月11日立案受理。依法由代理审判员周伟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被告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杨君诉称,其与被告原系同事关系,曾任职于陕西奥林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林公司)。2013年5月,被告声称其有一个科大时代广场广告运营合作项目需要押金,出于对被告的信任,其向被告提供了50000元现金借款。同年8月其得知科大时代广场项目并不存在,遂要求被告还款,经多次催要未果。后其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2013年9月15日,经公安机关调解,被告仅偿还25000元。2014年初张斌替被告偿还9400元,至今尚有15600元未还。现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欠款15600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被告宋家安辩称,原告系奥林公司办公室主任兼会计,2013年6月5日其从原告手里拿了50000元用于科大时代广场项目运作,但该款系借奥林公司的钱,因为原告系奥林公司的财务,所以其在借条后面的括号内写了原告的名字,故借款与原告无关。奥林公司与科大时代广场的项目是属实的,科大时代广场项目的借款均在财务借款,并非向原告个人借款。2013年9月15日原告以其骗取其现金为由向红缨路派出所报案,经派出所协调,考虑到原告年纪大又有心脏病,故其同意退还公司25000元。关于原告称张斌替其偿还借款的事情其不予认可。且其在科大时代广场项目的运营过程中投入大量的人、财、物,现奥林公司在该项目中实际亏损238000元,原告应当参加奥林公司股东会进行财务清算。故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经审理查明,原告持有借条一张,载明:“今借到公司(杨君)现金伍万元(¥50000元)用于科大时代广场押金。”宋家安本人签名署日期6.5/13,张斌在借条左下角签名署日期5/6。另查明,张斌系奥林公司法定代表人,奥林公司于2012年2月21日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2013年5月31日原告在其个人银行账户内支取现金50000元。同年9月,原告以被告骗钱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机关调解,被告出具承诺书称其欠公司现金50000元,在5天之内交回公司财务,后偿还原告25000元。庭审中原告称张斌于2014年初替被告垫付偿还9400元,被告尚欠其借款15600元至今未还,被告对此不予认可。诉讼中本院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未果。上述事实有原、被告在法庭上的陈述、借条、银行明细、承诺及庭审笔录等证据在卷佐证。本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根据本案原告提交的借条、银行支取明细及当事人陈述,本院认定原、被告之间成立的民间借贷关系真实、合法、有效,故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双方经公安机关调解后被告已偿还原告25000元。后原告称张斌已替被告垫付偿还9400元,被告虽对此不予认可,但鉴于原告仅主张借款15600元,本院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关于被告称上述借款系其向奥林公司所借,鉴于原告系奥林公司的财务,故在借条后面的括号内写了原告的名字的辩解理由,但就此并未提交充分有效的证据予以证明,也不符合生活一般常理,且奥林公司于2012年2月21日已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故对其辩解理由本院不予采信。对于被告称原告应当参加奥林公司股东会进行财务清算一节,与本案不是同一法律关系,其可通过其他途径另行解决,本案不予涉及。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宋家安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杨君借款15600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0元,减半收取95元,由被告负担(此款原告已交纳,被告在支付上述款项时直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审判员 周 伟二〇一五年八月十日书 记 员 胡梦姣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