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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东一法道民一初字第268号

裁判日期: 2015-08-10

公开日期: 2017-03-15

案件名称

安湖与东莞市格美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东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安湖,东莞市格美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案由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第九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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