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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温苍民初字第712号

裁判日期: 2015-08-10

公开日期: 2015-12-03

案件名称

上某与方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苍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苍南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上某,方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全文

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温苍民初字第712号原告:上某。委托代理人:周志表,浙江纳祺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应仲明,浙江纳祺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方某。原告上某与被告方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5月29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林超方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8月1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上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应仲明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方某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上某起诉称:原、被告经人介绍认识,于××××年××月××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发现双方性格脾气差异较大,没有共同语言,无法建立起夫妻感情。被告对原告与前夫所生的儿子态度极差,对其非常排斥,多次要求原告将儿子还给前夫,为此双方经常发生争吵。原、被告共同生活期间的家庭开支都是原告支付,被告的收入均归被告个人享用。2014年8月,被告因涉嫌刑事犯罪被苍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现关押于苍南县看守所。为此,原告起诉请求判令:一、准予原、被告离婚;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放弃第二项诉讼请求。原告上某在本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供了如下证据:1、身份证,用以证明原告的身份情况;2、户口本,用以证明被告的身份情况;3、结婚证,证明原、被告的婚姻关系。被告方某答辩称:原告诉状上所陈述的均为事实,被告同意离婚。被告方某在本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未提供证据材料。原告提供的上述证据,经庭审出示质证,并经审查,本院认为,鉴于被告对原告的证据1、2、3均没有异议,对其证明力予以确认。本院根据当事人的陈述以及本院确认的有效证据,认定下列事实:原、被告于××××年××月××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未生育子女。现因夫妻感情纠葛,原告诉至本院要求离婚。本院认为:原、被告系合法婚姻关系,依法应受法律保护。原告向本院起诉离婚,被告同意离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判决如下:准予原告上某与被告方某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上某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递交上诉状之日起七日内,预缴上诉案件受理费300元,﹤具体金额由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多余部分以后退还﹥,款汇至浙江省省级财政专户结算分户,开户行:温州市农行营业部,账号:192999010400031950013,逾期不交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代理审判员  林超方二〇一五年八月十日代书 记员  叶 婷相关法律条文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附件:苍南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判后续释明一、对不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裁判文书:1、裁判文书系确权判决的,确认的权利自判决生效时即具有法律效力,无需申请本院强制执行;2、裁判文书系撤销或解除合同判决的,无需申请执行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撤销或解除后相关财产权益纠纷未一并处理的,可另行起诉;3、裁判文书准予离婚判决的,双方当事人在判决正式生效前不得与他人另行结婚;二、对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裁判文书:4、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可在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内将应履行的款项汇至苍南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苍南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帐号:20×××37,并注明案号和汇款人;5、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或迟延履行裁判文书主文确定内容的,享有权利的另一方当事人应当在判决确定的义务履行之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应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裁判文书及生效证明(由原案件经办人出具)。三、对裁判文书内容不能完全理解或有误解等情况的,可向经办法官咨询,由经办法官负责解答释疑。四、本院作出裁判后,各方当事人有和解意愿的,可自行和解或在执行程序中申请法院执行和解。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