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肇宁法执字第310号
裁判日期: 2015-08-10
公开日期: 2015-10-28
案件名称
梁武兴与郑剑安、陈小琴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执行通知书
法院
广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宁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广宁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4)肇宁法执字第310号梁武兴、郑剑安、陈小琴:申申请执行人梁武兴与被执行人郑剑安、陈小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申请执行人确认,本院(2015)肇宁法民一初字第24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本案已执行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廖伟斌二〇一五年八月十日书记员 梁冠航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