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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肇宁法执字第310号

裁判日期: 2015-08-10

公开日期: 2015-10-28

案件名称

梁武兴与郑剑安、陈小琴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执行通知书

法院

广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宁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广宁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4)肇宁法执字第310号梁武兴、郑剑安、陈小琴:申申请执行人梁武兴与被执行人郑剑安、陈小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申请执行人确认,本院(2015)肇宁法民一初字第24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本案已执行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廖伟斌二〇一五年八月十日书记员  梁冠航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