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海执南字第00028号
裁判日期: 2015-07-08
公开日期: 2015-11-04
案件名称
原告徐宁遥诉被告徐哲抚养费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海城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城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海城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海执南字第00028号徐某某: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徐某甲与被执行人徐某乙(2014)海民南初字第00695号抚养费纠纷一案中,现被执行人已履行完调解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故此案执行完毕。特此告知。执行员 栾岳勤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书记员 唐树林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