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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章执字第11号

裁判日期: 2015-07-08

公开日期: 2016-06-06

案件名称

邢和礼与田广林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章丘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章丘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邢和礼,田广林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章丘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章执字第11号申���执行人邢和礼,男,生于1969年3月2日,汉族,居民,住章丘市。被执行人田广林,男,生于1968年8月11日,汉族,居民,住章丘市。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邢和礼与被执行人田广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4)章民初字第3415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长  党卫东执行员  石俊东执行员  蒋忠明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书记员  时 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