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章执字第11号
裁判日期: 2015-07-08
公开日期: 2016-06-06
案件名称
邢和礼与田广林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章丘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章丘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邢和礼,田广林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章丘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章执字第11号申���执行人邢和礼,男,生于1969年3月2日,汉族,居民,住章丘市。被执行人田广林,男,生于1968年8月11日,汉族,居民,住章丘市。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邢和礼与被执行人田广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4)章民初字第3415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长 党卫东执行员 石俊东执行员 蒋忠明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书记员 时 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