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舟定刑初字第240号
裁判日期: 2015-07-08
公开日期: 2015-09-10
案件名称
陈某犯抢劫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舟山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某
案由
抢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全文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舟定刑初字第240号公诉机关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陈某,个体户。曾因犯抢劫罪、盗窃罪于2000年7月6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02年3月6日刑满释放。现因涉嫌抢劫罪于2015年4月12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舟山市定海区看守所。指定辩护人王燕,浙江万晟律师事务所律师。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检察院以舟定检公诉刑诉(2015)22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某犯抢劫罪,于2015年6月2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周鲁婧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某及指定辩护人王燕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4月11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陈某从定海区博林网吧步行回其西关新村暂住处,途经昌国街道西大街与总府路路口附近时,见李某(女,27岁)独自一人边打电话边走入西大街弄堂,遂产生抢劫邪念,并尾随李某走入弄堂。当被告人陈某跟踪李某至西大街与中太平弄路口时,被告人陈某即冲上去,用右手拿出随身携带的电击棍朝李某身上戳去,企图电晕李某。同时,用左手拉拽李某手中拎包(价值人民币80元,内有人民币900元)。李某随即大声呼喊,在附近取车的路人胡某见此情景,立即打开汽车前大灯照向被告人陈某。被告人陈某见状,松开拎包后逃离现场。上述事实,被告人陈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被害人李某陈述、证人胡某证言、接受证据材料清单、通话记录、通话详单、检查笔录及照片、提取笔录、提取清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随案移送物品、文件清单、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发还清单、照片、辨认笔录、视听资料、户籍证明、抓获经过、刑事判决书、罪犯档案资料、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及照片、价格鉴定结论书、DNA检验报告、鉴定意见通知书等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起诉指控的罪名成立。陈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陈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应酌情从重处罚。陈某及指定辩护人提出的要求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公诉机关提出的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陈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此款限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二0一五年四月十二日起至二0一八年四月十一日止。)二、移送本院的作案工具电击棍一根,予以没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审 判 长 侯文君人民陪审员 杨广世人民陪审员 王妙英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书 记 员 徐明青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