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合江民初字1654号
裁判日期: 2015-07-08
公开日期: 2015-08-19
案件名称
周希林与赵生文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合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合江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周希林,赵生文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合江民初字1654号原告周希林,男,1968年5月9日出生,汉族。被告赵生文,男,1977年4月23日出生,汉族。本院受理原告周希林诉被告赵生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案于2015年5月18日立案受理后,原告周希林在规定七天时间内未缴纳案件受理费,经催收仍未缴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审判员 张月华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书记员 杨 丽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