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郾执字第00357号
裁判日期: 2015-07-25
公开日期: 2016-07-08
案件名称
盛梅连等五人申请执行盛内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漯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5)郾执字第00357号盛内昂:本院已立案受理盛梅连等五人申请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本院限你接到该执行通知书后3日内按照(2015)郾民初字第0033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逾期不履行,本院则予以强制执行。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关注公众号“”